2017年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7〕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如下:
2017年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16年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3.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0万,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减少17.70万元,减少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2016年底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移交两辆公务车,保留一辆公务车。因而减少了公务车辆的费用。2016年7月下属两个事业单位由于机构改革调整,移交给市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未列入。
3、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4、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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