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6-09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泉行政管函〔202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2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2-04-22 16:35

      

    泉行政管函〔2022〕4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6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泉州市发改委:

      《关于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建议》(第136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议

      1.提高事项标准化程度。一是中心管委会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精细精准有效地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积极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颗粒度、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事项办理深度、承诺时限、表单格式、审查要点、办理条件、收费项目等方面全省规范统一,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系统化、标准化水平,增强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以“最小颗粒度”为梳理标准,提高办事指南的精准度。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要素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信息要素,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状态等相关信息同源发布和统一提供,逐步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办事指南准确性和可用性,让企业群众“一看就明白,一次就办好”。二是中心管委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制,通过第三方视角,发现审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通过窗口办件(咨询)暗访、办件群众(办结)进行电话回访、网上咨询以及服务中心群众办件服务满意度面访,主要针对行政服务中心各类服务窗口的服务态度、作风纪律、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业务流程规范性、群众满意度等记性评估分析。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清正廉洁、规范服务、纪律作风五项测评指标,开展中心窗口服务质量测评。同时,将第三方评议报告运用到优质服务窗口考评,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2.完善数据共享标准。异构系统对接及数据共享是政务数据共享的最大难点,为做好与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对接,解决审批服务办件“二次录入”问题。中心管委会按照“先易后难、应汇尽汇”的原则,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制定《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自建审批系统接入技术规范》,积极配合市数字办推进国家部委和省、市级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化解我市行政审批“二次录入”问题,提高部门窗口办事效率。截止目前,已实现52套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其中,国家级13套、省级24套、市级15套。

      3.巩固“两个免于提交”成效。中心管委会联合市数字办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对纳入“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中的证照,要在依申请事项办事过程支持将电子证照作为办事材料。公众线下到部门窗口办事时,工作人员从电子证照库直接调用电子证照作为申请材料,不再要求公众携带纸质证照,不再收取证照复印件,如需纸质存档由工作人员打印电子证照作为存档材料,免去公众携带提交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信息共享和应用,提高公众办事体验获得感。

      4.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2020年至今,市行政服务中心深入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多次组织各有关单位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积极开展集成化办理,集成套餐涉及企业开办、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医疗卫生、食品餐饮、置业购房、社会民生、便民服务等企业群众高频多发、体验度高的事项,并对其中的企业开办、投资建设、不动产登记等集成套餐,优化定标全市复制推广。同时督促各县级同步推动“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改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积极开展集成化办理,因地制宜累积梳理推出756件(含工改套餐)集成套餐,让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今年,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拟筹划将同一阶段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新增为今年“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清单,不断完善集成套餐覆盖广度及深度。

      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是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十一类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清单,压缩办理时间、减少申报材料。二是推行容缺受理、开展审查,出台《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市级前置审批事项和特殊环节保留清单的通知》,对清单内的前置审批事项推行容缺受理、开展审查,前置审批部门意见作出前,后置审批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即予以审批,助推项目快速落地。三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社会投资小型工业类项目、由政府计划安排的小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再造审批流程,实行审批事项清单制管理,对列入清单的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在申请人按要求承诺后,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简化审批流程、优化重点环节。

      6.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根据省、市发改委工作部署,在我市“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基础上,市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推动审批职能整合和审批服务流程再造,牵头晋江市、德化县、台商区等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各试点区域按照“一业一证”试点任务,结合属地特点,均已研究起草试点地区“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并根据《福建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参考目录》,选择确认“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下一步我市将根据“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7.推动跨域业务办理。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57号)精神,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以线上业务为核心,线上线下业务深度融合,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动与省外多地市积极沟通,开展面对面交流、建立点对点协同机制,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框架协议,实现两地企业群众办事“就近一次办成”,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目前,我市与江苏南通、浙江温州、宁夏银川、湖南株洲、山西长治、贵州遵义、贵州六盘水等七个城市通过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签订了“跨省通办”框架协议,共同打造“惠民便企、协同发展”的优质营商环境。一是按照国务院部署的137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工作部署,目前除了国家级、省级权限外,我市已按要求完成118项,余下19项,其中2项为国家级权限,12项省级权限,5项今年年底前署后实施。二是目前,全市共设置140个“跨省通办”专窗(其中在市级中心设置16个),在设置“跨省通办”专窗或专栏的基础上,按照“五级十五同”标准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相应事项清单关联匹配,实现办事指南信息准确、跳转畅通。三是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现已上线开通“跨省通办”与江苏南通、浙江温州、宁夏银川、湖南株洲、山西长治、贵州遵义、贵州六盘水等7个城市384个事项的上线对接,并推送至省网上办事大厅。四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已公布我市及各县(市、区)与省外城市点对点通办城市签订“跨省通办”签约框架协议97个地区。通过线下设置“跨省(区域)通办专窗”,线上开设“跨省(区域)通办”专区等方式积极推进“跨省(区域)通办”政务服务。

      二、关于政务服务便利化的建议

      推广乡村两级延伸应用。中心管委会紧紧围绕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信息惠民、服务民生”为目标,牵头建设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并于2020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已覆盖至13个县(市、区)、163个乡镇(街道)、2527个村(居)推广应用。实现统一预约、扫码填表、掌上办事、自助办事、一窗受理、一件事办理、电子签批、电子归档、电子监察、决策分析等服务,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应用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服务信息化大平台,为泉州市创新发展提供助力活力。

      领导署名:谢秀玲

      联 系 人:周卫军

      联系电话:13805981236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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