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的总体部署,深化全省“马上就办”示范点和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机制,营造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软环境。
一、围绕工作重心,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1、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上海自贸区等地办法,梳理我市范围内对内资投资领域、产业、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采取的禁止、限制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有利于国内投资者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
2、继续深化审批流程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一要加大力度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改革,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或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清理、不再列为审批前置,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二要按审批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审批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时限35%、审批环节不得超过5个的总体要求,对审批项目的流程、时限进一步压缩再造;三是配合市审改办,全面督促部门承接的省级下放审批事权及市级下放县(市、区)的审批事权进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
3、推行“多证联办”。全面推广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三证联办”试点经验,协调工商、公安、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多证同发”改革,同时将印章刻制、社保登记一并办理,力争年底前有条件的县(市、区)全面实施推行。
二、深化“马上就办”,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1、深化落实“马上就办”。一是提高中心即办率。协调审批职能部门大力推动简易事项承诺件改革为即办件,进一步提高中心即办率,市级中心即办率不低于65%,县级中心即办率不低于75%;二是着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及服务链条。配合基本建设流程改革,着力整治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项目乱、程序繁、收费高、时限长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会商会审、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环节的流程及时限,加强管理监督,使审批服务链条流转更加顺畅、效率更加提升。
2、进一步健全中心的服务功能。一要加大项目进驻中心力度,对列入清单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应按照“应进全进”的要求入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特殊原因不能进驻的要报经同级政府研究同意;二要严格控制分中心数量,对暂时确实无法入驻中心的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分中心的运作机制,明确分中心的职能定位、责任分工、运作机制、服务规范、人员管理,制定出台统一的分中心管理办法,纳入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3、深入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深化市中心及晋江、鲤城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以县级为重点抓好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的无缝对接、上下联动,加大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化、公开化、透明化力度,形成按标准办事、按流程运作、阳光化监督,增强工作人员自觉践行标准的意识,将标准化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三是根据各县(市、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实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类管理。建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目录清单,规范事项入驻。积极推动县(市、区)服务中心将基层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鼓励辖区范围广或公共交通体系不发达的乡镇(街道),将部分便民服务事项下放给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三、健全机制体制,进一步服务项目快速落地
1、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协调机制。一是横的方面,健全市中心牵头各审批职能部门窗口参与的项目月会商协调机制,定期拉网式解决项目审批、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困难问题;二是纵的方面,建立市、县两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加大“绿色通道”项目跟踪、协调、县市联动联办;三是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跟踪台帐,加强对重点项目服务动态的监督和满意度测评,实现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进一步提质提速。
2、强化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选择一批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代办服务,强化专人全程代办、导办、跟踪、落实力度,做到事前政策指导到位、事中全程代办落实、事后定期跟踪回访,为重点项目提供“月嫂式”服务。
3、推行“多规合一”,提升基本建设项目落地效率。借鉴厦门经验,将涉及项目审批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整合成“一张图”,进一步优化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1+N”阶段式联审,强化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部门间会商会审,实行“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运行模式,打破部门审批藩篱,推动基本建设项目快速落地。
四、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1、提升电子证照建设和应用水平。一是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加大电子证照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市中心电子证照一期建设的基础上,扩大电子证照的生成建设范围,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现电子证照信息在日常的行政审批、公民办事、信息共享中便捷应用;二是推进电子证照二期建设。完成市中心应用部署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完成6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以及60%以上市场监管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网上信息查验比对,选择鲤城、石狮等地行政服务中心,推广深化县级电子证照建设。
2、完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平台。一是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根据省上的建设规范和标准,覆盖市县两级建设泉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进驻,网上办理率超过80%,基本实现政府业务办理和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二是配合市经信委建设市民主页,整合政府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及各行业资源,为市民提供一站式在线办事和在线服务系统。同时,将中心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实现语音在线申报、查询、投诉等服务;三是建设中心无纸化审批环境。建设无纸化咨询系统,实现办事指南无纸化和窗口互动电子化,开发手机端应用系统,实现审批单据电子化流转,以及全天侯的移动申报、查询、咨询、投诉、建议等服务;四是延伸行政服务触角。与有线电视系统探索进行平台对接,利用现代多媒体有线电视服务平台,将行政审批服务延伸到千家万户,让老百姓感受到身边行政服务的便捷。
3、打响中心服务品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深入挖掘行政服务品牌的内涵和品质,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改革创新特色和优势,打造一批叫得响的行政服务品牌。如推行行政服务指导、“政务e站通”、行政服务“夜市”、电子政务平台手机版APP客户端、“一线服务”工作法等,努力做到“一县一品牌”。
五、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中心的运作
1、推进公共资源网络平台建设。一是建成全市统一发布工程招投标相关信息的泉州市工程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现有交易平台(主要是水利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水平;二是完善远程评标系统。进一步完善远程评标调度系统、远程评标监控系统。同时,探索与外地市有形市场开展异地远程评标的技术可行性,争取有形市场开展异地远程评标成为新常态。
2、规范各专业工程交易规则。一是制定入场交易规则。根据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制定进场招标项目交易各方主体的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的进场交易行为;二是细化各专业进场招标做法。完善标准化流程,根据各专业进场招标项目的特殊性、差异性,进一步细化各专业交易细则,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建立评标专家“黑名单”。配合市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对开标评标制度化管理力度,实行评标专家“黑名单”制,推行异地网上远程评标,探索实施统一招投标监管机制,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
3、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力度。一是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做好公务用车改革配套所需的公车拍卖、公车购买服务等采购项目的调研工作,为公车改革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实的基础;二是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举措,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等各类服务,满足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需求,培育本地服务企业的发展壮大;三是建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通过与我市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推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贷款合作项目,探索我市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可以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抵押凭据,直接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的可行性,缓解供应商的资金压力,扶持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打造中心特色文化
1、理顺中心管理体制。要积极沟通协调,参照省内其他地市的做法,进一步理顺市及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将中心设为各级政府直属派出机构,级别参照同级政府组成部门,以更好地行使管理、协调和服务的职能。
2、加强中心党的建设。一是坚持进驻中心窗口党员转入中心统一管理制度,健全各级中心党的组织,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落实窗口工作人员单独推荐后备干部制度,健全窗口政治成长激励机制;二是打造窗口特色党建品牌。通过“党员先锋模范岗”、中心党员微信群、党建微信服务平台、“
3、活跃中心文化。一是丰富进驻人员文化生活。通过定期组织各类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设立纸质、电子图书借阅机等多种方式丰富进驻人员文化生活。同时,探索建立市、县两级中心互动机制,以季度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下基层调研或县区中心部门到市中心学习等,增进联络、提升工作;二是多渠道开展文体活动。深入开展中心文明创建活动,依托中心党、工、妇、团组织开展富有意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中心凝聚力。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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