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中心各部门窗口及单位:
2014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纪委支持推动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金改区”、“综改区”建设、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等工作重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致力改革创新,创建全省“马上就办”示范点,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中心自2006年7月正式运行至2014年12月31日,共收件1283306件,办结1268548件。今年1月1日—12月31日,40个部门窗口共收件199015件,办结196843件,日均办结约787件,承诺件提前办结率97.1%,当日即办135871件,当日办结率66.5%。政府采购完成业务349次,采购成交金额12955万元,节约资金2427万元;工程交易完成项目508个,中标价137.9亿元,节约资金10亿元;市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土地招拍挂7个地块,成交地价21.54亿元。
一、2014年的工作情况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市委活动办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紧扣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特点,充分发挥窗口单位的优势作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抓好学习教育,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找准四风问题。对查找出的“四风”问题,中心管委会班子成员分别认领整改任务、逐项进行排查,深入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特别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市纪委“办证难”专项整治活动,协调帮助国土局、住建局进驻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容缺预审,提高办证效率,截至12月底,安置房项目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已办结15个(包括安置房4078套),安置房土地证办理3520户,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启动两项改革取得新成效,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1、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元月份全市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等改革措施。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311项(其中前置改为后置157项,后置项目154项),形成《泉州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目录》,自
2、试行“三证合办”登记制。选择石狮行政服务中心为试点,协调工商、公安、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试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三证同发”,即由工商窗口统一收件,将几个部门的审批要件综合简化为一张申请表,其他部门网上联办、信息共享,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同发,同时将印章刻制、社保登记一并办理,在全省率先创新,得到企业高度好评。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办件459件,办结457件。改革后从需跑5个部门、往返10次以上、提交35份材料简化只需到1个窗口、往返2次、提交17份材料,5个工作日即可办好。
(三)全面推进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2014年来,全力推进市中心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对中心每个窗口“服务什么”、“怎么服务”、“服务到什么程度”、“如何考核监督”都用标准形式固定下来,实行“流水线式”标准管理,减少了工作中人为因素影响,实现“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2014年1月1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正式向社会发布实施,经过一年的标准实施,调整标准68项,废止引用标准102项、中心标准9项,增加服务提供标准58项、管理标准3项,截止目前,整套体系共有标准1005项。9月25日在福州、漳州、泉州三个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中以93分位列第一。
1、大力清理兜底性条款,提升标准化运作水平。根据省效能办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市效能办对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和部门办事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的网上和纸质办事指南中的兜底性条款拉网式清理,共清理市中心市消防支队的5项消防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及市工商局所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项目申报材料涉及“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安溪县等4个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各1项兜底性条款、德化县5项兜底性条款、泉州开发区4项兜底性条款、台商投资区3项兜底性条款;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及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鲤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鲤城区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办事指南中含有“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截止目前兜底性条款已全部清理完成。
2、再造审批流程,促进提速增效。标准体系实施以来,各标准体系实施以来,各中心以标准化理念为指引,对“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模糊词语设定的兜底性条款进行清理,审批环节统一削减至5个以内,减少审批环节164个,压缩审批时限263个工作日,减少审批材料58项,当日办结率达66.5%。鲤城中心的当场即办率为86.7%以上, 晋江中心的当日办结率达80.4%。
(四)优化基本建设流程联审机制和重点项目服务机制,促进项目快速落地
一是建立重点项目“月会商”联审制。应市政府每月一次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由中心管委会主任牵头、各涉及部门审批科长参加,每月拉网式解决全市重点项目审批的疑难问题。二是实行重点项目分片挂钩责任制,把涉及市级审批的重点项目划分为三个片区,由中心管委会领导分别挂片,开发重点项目报批信息跟踪平台,重点项目一进入预登记窗口,系统自动发短信告知中心挂钩领导和挂钩联系人,及时跟踪协调重点项目审批进度。1-12月份,中心跟踪协调重点项目审批件431件,比承诺时限提速1126个工作日。三是实行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制,对市政府确定对市政府确定的如中兴通讯电商项目、泉州星光耀广场项目、泉州(海西)植物园建设工程项目等重点项目,实行专窗收件、专人跟踪、全程代办。同时,中心管委会经常组织部门窗口审批科长对重点项目进行审批前期咨询指导,审批科长对每个项目审批所需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详细辅导及相关政策解答,项目业主对此感到非常满意。
二是优化基本建设流程联审机制。着力构建以牵头部门负责制为主的部门协调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从简化程序、合并环节、缩小审批范围、再造“1+N”阶段式会商会审机制几方面入手,使审批大幅提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从改革前185个工作日压减为政府投资项目35天、企业投资33天,提速5倍以上。如泉州南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宝珊花园三期2、3#地块北二区项目施工许可联审,原业主要跑中心4趟分别办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审批,现在业主只需跑1趟即可办理联审。
(五)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平台
抓好财政局采购中心、住建局工程交易中心、水利局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和国土局土地招标挂中心人、财、物移交工作,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房屋建筑及市政、水利项目入场交易规则,将原未入场的交通类高速公路项目进场交易,产权交易中心将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海域使用权出让、公房出租、储备粮轮出等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范围,将收件窗口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到该进必进。同时,整合现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统一发布进场招标项目信息。采取“制度+科技”的管理办法,运用电子竞价、网上评标、集中采购等办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操作因素,规范交易过程。这些创新举措先后被中央纪委《研究之窗》、《华东之窗》、福建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等上级部门刊物报道,也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1、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集中运行机制。一是完善网上竞价采购、推行规模集中采购。对网上竞价项目,每周二、四定时发布竞价公告,同步向所有注册竞价供应商发出短信通知。面对采购品目繁杂、原始数据庞大的网上竞价情况,采取将竞价项目与本省市甚至全国范围产品信息网站及即往政府采购成交价格信息进行横纵比对办法,通过比对价格信息,及时调整采购限价,遏制网上竞价价格虚高现象。二是防止围、串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推动电子化交易,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实现信息对接,完善网络竞价系统和规范操作流程,有效地解决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价会主持人、理顺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单位等事宜,并在竞价会场增添电子监控等设施,实现国有资产交易的增值保值,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进一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的内部监督
一是建立全程工程建设监管模式。强化标前监控、标中监管、标后监督,大力完善“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专家网上远程评标系统,“建设工程远程监控平台”,通过业主监管、行业监督、效能监察的三级管理模式,实现了网络地图、考勤清单、现场监控、进度报表、会议回放的“五查五看”,实现工程招投标的全程监督管理,提升工程招投标监管水平。
二是实施电子监察。结合全市行政电子综合监察系统,在政府采购、工程交易的标前、标中、标后等三类设置14个监察点。如在政府采购标前监察设置了采购计划监察、采购申报监察、招标公告监察、专家抽取监察,标中监察包括开标监察、评标监察,标后监察包括中标公示监察和合同备案监察等监察点,一旦监察点出现违规操作,系统将自动发出警告并启动督促、调查程序。
(六)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1、推行电子证照建设。中心被列为全省电子证照建设试点,率先在全省建设证照数据电文共享平台。目前已选择发改、国土、工商等20个单位152种证照类型实施电子证照建设,已生成24万多份电子证照,下一步拟选择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几个闭环系统推进应用。今后申请人申报审批无需提供前置证照批文的纸质材料,直接由受理部门通过电子证照共享平台提取、查验。
2、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至2014年12月底前,已打通互联对接链路,完成全市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填报表报送和对接前置机准备,并于春节前完成省市系统对接场景测试,对外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343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533项。
3、开通中心微信平台。推行手机自助式服务,办事群众通过微信平台可随时随地查询中心的办事信息、服务指南、动态公告、现场预约及履约信息,并进行手机在线咨询、投诉建议、办件查询等互动。
4、推行“5S”标准化管理。中心对办事大厅推行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 、素养(Shitsuke)的“5S”规范化管理,对办事大厅所有人力、空间、物品、设备、信息、废物等资源进行规范要求,不断提高中心的常态化管理水平,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5、免征小额行政收费项目。为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体现政府行政服务的便民、惠民新风,市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协调物价局,自
(七)强化监督力度,构建阳光、公开、透明服务中心
一是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为抓手,由中心主任带队上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在线和民众对话,倾听群众对办事窗口的意见建议,并抓好整改。二是充分发挥行政电子综合监察系统的作用,加大对审批服务全程实时监管,着力营造按规范办事、生人熟人一个样的办事环境。三是加大办件回访处理,畅通群众和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涉及行政服务的投诉和举报问题。一年共回访1951件,汇总意见90条,全部责成窗口部门整改。四是健全季度红黄旗窗口绩效评比办法,进一步树立“奖优罚劣”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的总体部署,深化全省“马上就办”示范点和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机制,营造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软环境。
1、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借鉴上海自贸区等地办法,分内资投资、外资投资准入两个领域,对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市场准入门槛壁垒全面清理、大力削减,努力营造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营商环境。
2、继续深化审批流程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加大力度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改革,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同时,按审批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审批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时限35%、审批环节不得超过5个的总体要求,对审批项目的流程、时限进一步压缩再造。配合市审改办,全面督促部门承接的省级下放审批事权及市级下放县(市、区)的审批事权进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
3、推行“多证联办”。全面推广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三证联办”试点经验,协调工商、公安、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多证同发”改革,同时将印章刻制、社保登记一并办理,力争年底前有条件的县(市、区)全面实施推行。
4、深化落实“马上就办”。协调审批职能部门大力推动简易事项承诺件改革为即办件,进一步提高中心即办率,市级中心即办率不低于65%,县级中心即办率不低于75%。
5、着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及服务链条。配合基本建设流程改革,着力整治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项目乱、程序繁、收费高、时限长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会商会审、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环节的流程及时限,加强管理监督,使审批服务链条流转更加顺畅、效率更加提升。
6、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协调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跟踪台帐,加强对重点项目跟踪代办。一是健全市中心牵头各审批职能部门窗口参与的项目月会商协调机制,定期拉网式解决项目审批、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困难问题;二是建立市、县两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加大“绿色通道”项目跟踪、协调、县市联动联办。
7、推行“多规合一”,提升基本建设项目落地效率。借鉴厦门经验,将涉及项目审批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整合成“一张图”,进一步优化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1+N”阶段式联审,强化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部门间会商会审,实行“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运行模式,打破部门审批藩篱,推动基本建设项目快速落地。
8、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完成6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以及60%以上市场监管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网上信息查验比对,选择鲤城、石狮等地行政服务中心,推广深化县级电子证照建设。
9、打响中心服务品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深入挖掘行政服务品牌的内涵和品质,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改革创新特色和优势,打造一批叫得响的行政服务品牌。如推行行政服务指导、“政务e站通”、行政服务“夜市”、电子政务平台手机版APP客户端、“一线服务”工作法等,努力做到“一县一品牌”。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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