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应对疫情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2﹞351号)要求,自12月26日起,不再对进入中心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务必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严格落实“一米线”制度,即办即走。
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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