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委托,福建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重点建设项目窗口收件和后台代办工作人员1名。负责国办、省级重点事项综合收件窗口值守工作;负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协同及管理工作。
2.资格条件。①最高年龄35周岁,政治面貌不限;②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不限(土建类专业优先)。
二、用工形式及薪酬福利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派遣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作,劳务派遣期限3年。
(二)薪酬福利
薪酬待遇参照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薪资福利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材料。应聘者应在2025年11月15日17点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统一整理至压缩包并发送至邮箱:275345568@qq.com,文件标题为“姓名+电话号码”。
①《劳务派遣人员求职信息表》电子版(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
2.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组织考试。对简历提交完整且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将统一组织考试,择优录用,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者视其为自动放弃。
2.面试。根据笔试情况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表现,对考察合格者给予聘用。
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的顺序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提供信息虚假或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畅,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李女士 0595-22132213(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点-17:00)
附件:《劳务派遣人员求职信息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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