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1-04-22 15:23 浏览量: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驻中心各部门窗口、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416

 

 

 

 

 

 

抄送:各进驻部门原单位。

关于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的若干措施

 

一、提升咨询服务

1.窗口咨询:对申请人到窗口咨询,要热情服务,一次性告知审批服务事项的申办条件要求、申请材料,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对非本部门窗口业务要引导到对应业务窗口,从第一次正式咨询记入窗口审批服务台账、列入管理。

2.电话咨询:进驻中心的各部门窗口、各有关单位要对外公布至少一部咨询电话,专人轮值,延时服务至晚上9点(节假日不例外),提供业务办理咨询解答服务。并同步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泉州政务服务APP、泉州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等各种媒体上公布,在窗口各类办事指南中广为宣传。

3.网络咨询:凡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泉州政务服务APP、泉州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咨询及投诉的,各部门窗口、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并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二、引导、推广网上预审

加大宣传、引导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泉州政务服务APP提交网上预申请,各部门窗口、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处理、回复意见。

三、健全窗口服务机制

1.高频事项推行节假日窗口不停休服务制:对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积金、出入境等百姓办事高频事项的部门窗口推行节假日不停休制(法定假日除外),设置节假日服务专窗,实行人员轮值。

2.非高频事项推行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对非高频事项,企业、百姓节假日确需办事的,推行预约服务制,申请人可通过窗口咨询电话或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节假日预约申请服务模块,提前24小时提出预约申请(法定假日除外)。相关进驻部门窗口按预约时间提供节假日收件服务(法定假日除外)。

3.推行窗口值班长负责制: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社会民生类专厅各部门窗口、各有关单位及便民服务类专厅中的不动产登记、耕契税、档案查询、公安交警、医保、社保、出入境等单位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值班长。值班长根据每天办事预约情况及现场办事排队具体情况,及时增设办事窗口设置,协调落实延时服务机制,做到企业、百姓当日取号、当日收件服务。

四、做好办事疑难问题标准化解释解答

各部门窗口、各有关单位要定期汇集企业、百姓办事疑难问题,如不动产交易继承、分户析产、冻结解冻等,研究梳理政策解答,形成标准化规范文本,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办事指南的常见问题栏目及大厅现场窗口公布。

五、宣传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

依据各个24小时自助服务区,拓展24小时“E政务自助服务。持续上线房产信息查询、公安服务、医保服务、社保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并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e政务办理事项、办事流程、设备分布等进行宣传,提升服务事项24小时自助办理率。

六、实施窗口无否决权制度

建立健全窗口无否决权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特别是涉及非审批标准化的申请,不能简单说不行。窗口经办人员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办理的方法、路径;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根据五级十五同审查要点,通过一次性告知的方式向申请人讲清、列明需补充的内容和改进方法,落实审查要点之外无退件;对属于模糊地带、空白领域的问题,应建立快速便捷的沟通请示机制,在提请相关单位研究确认后,及时答复申请人,并报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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