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 十六 (总第四三一期)
2021 8 24
【改革创新】
巧用“加减乘除”做文章
答好行政审批服务证明事项清理“考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围绕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点针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证明材料较多这一突出问题,主动出击,积极履职, 巧用“加减乘除”做文章,坚决铲除各类无谓证明,消除为民服务“赌点”,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切实答好行政审批服务证明事项清理“考卷”,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在“加”字上做文章,替代证明事项283项。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材料中涉及“证明”的材料事项,从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事指南等方面逐个逐项进行再讨论再研究。对证明事项中不属于需要申请人到第三方单位开具的行政审批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含法人单位身份证明材料)”等283项,组织对办事指南进行修改,逐项增加备注,逐一说明证明材料所指的具体类型,如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等法定证照(证件)。
二是在“减”字上做文章,取消证明材料22项。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已发文取消,或“五级十五同”目录动态调整后已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如“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证明材料”等22项证明材料,予以直接取消或通过内部查询方式调取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三是在“乘”字上做文章,推行信用承诺事项7项。制定出台《泉州市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工作实施细则》,在交通运输执法服务领域推广包括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主动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证明事项型信用承诺,进一步简化申请人市场准入手续。经梳理,将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可控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7项,列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信用承诺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承诺类型、承诺主体、应用环节和责任部门。
四是在“除”字上做文章,消除证明事项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证明事项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如,针对7月下旬危货运输企业上门反映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办理登记时,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和车辆使用性质信息”问题,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妥善解决了证明事项办理过程中新的争议问题,得到广大危货运输企业的点赞好评。
(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城管局优化用水报装服务
日前,市城管局认真履行用水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聚焦办理获得用水短板弱项,细化分类、精准施策,打通企业办理用水报装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制订《泉州市优化用水报装工作方案》,从减少手续、缩短时间、降低成本和破路审批等方面进行改革,推出一些新的举措,进一步提升企业和个人获得用水接入的效率,降低企业获得用水的成本,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规范用水报装收费。对红线范围外实施用水接入工程零收费,市水务集团不再对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费用由政府按实补贴水务集团。
二是取消企业和个人用水户缴交挖掘道路修复费。为降低企业用水报装成本,对用水企业申请道路挖掘的由市水务工程集团公司负责道路修复,市城管局不再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取消道路修复挖掘费适用于中心市区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新申请立户报装的用水户,水表至上一级取水口管道长度200米以内的用水报装。
三是用水报装施行“两压一优”(压减申报材料、报装时间、优化报装流程)服务模式。用水报装申请所需材料简化至1份,无外线工程供水接入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压缩用水报装时间有外线工程供水接入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压缩了3个工作日。用水报装流程办理压缩至1个环节,即接入通水,为用户提供营商服务专员上门服务,实现用水报装“零跑动”。
四是简化用水破路手续。对给水管道大于DN300(含DN300)且长度大于200米(含200米)的给水工程,实施破路“一窗式”联审全市覆盖,打破多头审批模式,会同电、气、广电部门整合业务,设立“水、电、气、广电报建服务专窗”,由窗口统一收件,系统流转,各管线审批部门对业主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合会审,以内部协作代替多头审批,简化破路手续,审批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除此之外的其它给水管道由市城市管理局直接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市城市管理局)
【窗口动态】
泉州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取得新实效
为让广大参保群众享受“互联网+医保”带来的便捷,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市医保中心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盯重点人群,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力推进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使用工作取得新突破。从国家医保局医保电子凭证平台统计,截止8月15日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达413.89万人,激活总量全省排名第一;激活率达57.77%,居全省第二。 (市医保中心)
【简讯】
8月20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线上宣讲会。 (中心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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