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业务许可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拍卖业务许可办理的项目类别及编号、受理窗口单位、申报对象、设定依据、办理条件、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办理要求、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重要提示、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申请人的法律权利及申述途径、有关文件与记录、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泉州市拍卖业务许可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QZZW JC 101.5 业务办理规程编写要求
3 项目类别及编号
3.1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3.2 项目编号
003813736A350000
4 受理窗口单位
泉州市商务局。
5 申报对象
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拍卖企业。
6 设定依据
设定的主要依据有:
a)《拍卖法》第十一条;
b)《《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第十二条;
c)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88号)附件2.下放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25项。
7 办理条件
A、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至少有1名拍卖师;
(5)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B、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拍卖企业分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拍卖企业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
8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9 办理要求
9.1受理
9.1.1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a) 拍卖企业设立
1)企业拍卖业务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章程、拍卖业务规则原件;(一式一份)
4)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b) 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
1)分公司拍卖业务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拍卖企业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拍卖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材料;或者证明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材料。(一式一份)
9.1.2窗口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对,并出具相应表单:
a)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符合Q/QZZW JC 101.5要求的《收件通知单》;
a) 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出具符合Q/QZZW JC 101.5要求的《不予受理通知单》;
b)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符合Q/QZZW JC 101.5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单》;
c) 对属重启受理的,应出具符合Q/QZZW JC 101.5要求的《补办件重启通知单》。
9.2审核签批
审批部门应:
a) 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审批;
d) 对应作补件处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并出具符合Q/QZZW JC 101.5要求的《补办件通知单》;
e) 对已作退件处理的,应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并出具符合Q/QZZW JC 101.5要求的《退回件通知单》。
9.3办结
9.3.1窗口经办人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办结,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9.3.2决定书形式:批复文件。
9.3.3在服务对象取件时,应出具符合Q/QZZW JC 101.5要求的《行政审批送达书》。
9.4简要办理流程
受理并初审(1个工作日)→审核(3个工作日)→办结(1个工作日)。
9.5时限
9.5.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9.5.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10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无。
11 重要提示
a)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复印件与原件应同时携带,复印件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实后退回原件。
b) 复印件须清晰完整。
c) 纸质材料中,1份材料有多页的,除第一页盖章外,还应每5页内加盖1个申请人的骑缝章。
12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12.1纸质材料中,1份材料有多页的,除第一页盖章外,还应每5页内加盖1个骑缝章。
12.2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对,由窗口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13 申请人的法律权利及申述途径
13.1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事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13.2申请人有权要求对被驳回的行政事项说明理由
13.3申请人不服行政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3.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违法行政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14 有关文件与记录
14.1 有关文件
本标准涉及的有关文件如下:
a) 《拍卖法》;
f)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
g)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88号)。
14.2 记录
本标准涉及的记录如下:
a) 申请人提交的拍卖业务许可的相关材料;
h) 窗口办理本事项出具的相关表单。
15 联系信息
15.1 业务咨询电话:22132209。
15.2 投诉电话:22132213(中心)。
15.3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sg.fjqz.gov.cn/。
15.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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