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作为海洋大省,海上渔业养殖、捕捞是福建省海洋经济的支柱产业,做好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对福建省海洋经济安全、高效、多样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1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福建省海上搜救工作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总体国家安全观”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福建省“交通强国示范区”“海洋强省”的具体实践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新理念、新举措和新要求,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与泉州海事局联合组织开展了“《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专题讲座”线上宣讲活动。活动邀请了泉州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范锋其值班长作专题解读。
宣讲会上,宣讲人从《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现实意义出发,对《条例》进行了系统研读,围绕“生命救助、环境救助、财产救助”的有机结合、“专业力量、政府力量、社会力量”的协同配合、海上搜救“事前、事中、事后”三环节的有效衔接、突出对台区位优势、突出“属地、军队、社会”对海上搜救工作的支持、强化海上搜救惩戒等六大实施亮点,对重点条款进行逐一解读,同时,结合具体海上搜寻救助案例,深刻阐释了《条例》的施行对于进一步发挥海上搜救对福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在保障海上人命安全、维护海上交通运输畅通高效、助力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建设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泉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及各地分中心组织在分会场或线上收听收看本次宣讲培训会议。参训人员表示,通过这场专题讲座对海上搜寻救助工作机制、各方职责及搜救行动流程有了全方位的了解,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条例》的宣贯实施工作,履行好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使命,守护好人民群众海上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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