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6-0900-2021-00010
    • 备注/文号:泉行政管〔2021〕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2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06 10:35

     

     

     

    泉行政管〔202121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心管委会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研究制定了《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326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依据

    为健全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本级机关政务服务突发事件(含网络舆情事件,下同)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负面影响,维护政府部门形象和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本级机关政务服务中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应急响应和后期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本级机关政务服务突发事件(含网络舆情事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责任科室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

    2.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工作措施,时刻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第一时间疏散群众,迅速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工作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坚持网上网下同步处理的双处置要求,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

    4.分级响应,分工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在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领导班子及有关科室各司其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针对不同等级,分类应对、密切配合,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应急处置。

    二、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中心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科长(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原则,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时间和方式。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研究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各科室职责

    综合科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后勤保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工作制度和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不定期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并牵头负责处置办事大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

    科室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的解读把关。

    三、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4个级别。

    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中心管委会应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信息,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0分钟。确实无法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的,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并在续报中说明原因。

    2.较大的突发事件。应于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件有关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并随时续报最新处置情况。

    3.一般突发事件。应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件简要经过、处理结果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四、应急预防预警体系

    (一)预防预警准备

    各科室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要求

    在中心办事大厅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调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五、应急处置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迅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
        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突发事件(含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

     

     

     

     

     

     

     

     

    附件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突发事件

    (含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

     

       长:李德雄  中心管委会主任

    长:谢秀玲  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许玉斌  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苏永清  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员:李淑华  中心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林灿荣  综合科科长

                     周卫军  业务管理科科长

                     孙妮娇  网络技术科科长

           涂华斌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科,负责协调沟通、应急处置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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