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20 15: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公布2024年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xzfwzx.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综合科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1111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32218,电子邮箱:qzsxzfwz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政务服务工作全过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政务服务力量。现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管委会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围绕企业群众高频办事需求,细化办事指南、优化政策解读,做到法定公开内容无一遗漏,主动公开信息覆盖率达100%,同时,坚持线上线下信息同步更新、实时联动,形成“线上查询、线下办理”的闭环服务体系,主动公开信息的传播力、知晓力持续增强。2024年,中心管委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191条,公众号更新信息321条,新增用户数43833人,累计用户数256669人。

      (二)2024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管委会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优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率。2024年,中心管委会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不属于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管理权限,已按时限按程序回复申请人,并引导申请人向有权限的管理部门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中心管委会明确信息管理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工作,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类别,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已公开信息开展常态化核查,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文件等变动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准确、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管委会紧紧围绕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线下办事大厅、公示栏等多平台,持续完善线上线下协同联动、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不断优化平台功能、全力保障企业群众便捷、高效获取各类政务公开信息。2024年度网站更新信息191条,开展在线访谈4次、网上调查4次、民意征集4次,发布政策解读6份,收到咨询投诉建议信件6件,并及时答复群众,群众均表示对答复意见满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中心管委会建立健全平台日常运维、信息更新、安全防护长效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管理、内容更新、故障排查工作,确保线上平台稳定运行、信息实时更新;定期开展平台运行自查,及时整改栏目缺失、信息滞后、功能故障等问题,强化平台网络安全防护,严防信息泄露、系统故障等安全隐患,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高效、安全运行,为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提供坚实支撑。2024年,开展网络安全常识培训2次,做好网络安全检测28次,累计投入经费251元,并完成中心官方网络升级改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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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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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4年,中心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围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多次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督促科室按要求进行审核信息,信息发布前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发布员核稿等程序逐条审核发布,公开水平得到一定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群众对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还不够高,与行政审批业务工作融合较少;三是部分信息内容专业性强,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不便于公众理解。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提高公开质量。持续对政务公开领域内容细化充实,不仅在信息发布的范围上求广、内容上求全,更要深入挖掘信息,实现信息的高质量发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公开内容。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联动协调,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心管委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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