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专题讲座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该法以“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方针为制定总原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对象、身份认定机构、归侨侨眷经济、财产、社会保障、出入境人身自由权益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并于2000年和2009年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完善。为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社会知晓率,营造依法护侨维侨浓厚氛围,泉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定于11月3日,联合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专题讲座。

  • 时间:2023-11-03 15:00-16:00
  • 嘉宾:党支部书记、主任蒋正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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